自性,是指諸法各自有不變不改之性。
常用于清凈自性。清凈自性就是佛教中常說的“一心”。一心的真諦是不可思議,不可思即禪宗的“動念即乖、心行處滅”,不可議即禪宗的“開口便錯、言語道斷”。
譬如以鏡子比喻心,大家都知道鏡能照物,當物還沒有對著鏡子的時候,鏡子不會把物的影像攝入鏡中;當物正對著鏡子的時候,鏡子不會因為物的好惡美丑而生憎愛;當物離開鏡子的時候,鏡子也不會把物的影像保留在鏡子里。圣人的心常寂常照,寂則一塵不染,照則遍覺十方。
此心既不住內,不住外,不住中間,三際空寂,而又無所不住,無物不照。所以用鏡子來比喻心,只是取其某些略似而已。究極而論,鏡子畢竟是一種沒有知覺的物體,心難道也象鏡子那樣無知嗎?而且鏡子在黑暗中便失去作用,怎能比得上心的妙明真體常寂常照。
六祖大師悟道后云:“何期自性本自清凈;何期自性本不生滅;何期自性本自具足;何期自性本無動搖;何期自性能生萬法。”所謂明心見性者,即見此不動不搖、不來不去、不生不滅而又能隨緣現相,生起種種妙用之真空妙有之實性。
擴展資料:
二種自性“假說自性”與“離言自性”
《瑜伽師地論·真實義品》:“于一切法離言自性、假說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境界,如是境界為最第一真如、無上所知邊際。”意謂,將“離言自性”與“假說自性”結合起來的智慧及其把握的境界,是最高的“真實”,任何現象(事相)都是“離言自性”與“假說自性”的統一。
此中“假說自性”全稱“所安立假說自性”,“即是世間長時所執,亦是世間一切分別戲論根本”,實指在世間語言概念和見聞覺知意義上種種有自性、有差別的被公認為真實不虛的事物,如色聲香味、地水火風,以及有為、無為、日、月、涅槃等,世俗共認是“有”。
所謂“離言自性”,亦名“勝義自性”、“法性”。意謂“一切法假立自相”,“唯假建立,非有自性。亦非離彼別有自性,是言所行,是言境界。如是諸法非有自性如言所說,亦非一切都無所有……即是諸法勝義自性。當知,唯是無分別智所行境界”。
此中意謂,“假說自性”是“假”,但假說必依“事”而起,如“色等諸法,若隨假說有自性者,要先有事,然后隨欲制立假說;先未制立彼假說時,彼法彼事應無自性。若無自性、無事,制立假說詮表不應道理;假說詮表既無所有彼法彼事,隨其假說而有自性不應道理。
又,若諸色未立假說詮表已前先有色性,后依色性制立假說攝取色者,是則離色假說詮表于色想法,于色想事應起色覺,而實不起。由此因緣,由此道理,當知諸法離言自性”。
據此,名言乃依事、法而起,無事、法則無名言,但名言不能完全詮表事法,若執以為實,即成“假說自性”;若如實認識假說所依的事、法,而排除言詮的執著,即是“離言自性”。